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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信息全国互通!一文解读医保新政4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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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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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作者:邱晓禹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主任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将基本医疗参保工作在逻辑上分为“一个中心,六个主要任务,六类重点人群”,一个中心是“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这是扩大基本医疗参保范围、保障参保群众权益的重要举措;“六个主要任务”包括合理设定参保扩面目标、落实参保缴费政策、做好跨制度参保待遇衔接、有序清理重复参保、完善个人参保缴费、加强财政补助资金,分别从资金、政策等方面为推进基本医疗参保提供支持;“六类重点人群”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中专学生、新生儿、退役军人、务工及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有针对性加强重点人群特别是困难人群参保缴费服务,改进参保薄弱环节服务。推进基本医疗参保工作,落实全民参保计划,是新时期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

《意见》有4大亮点:

二是立足于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个人参保缴费状态的核对、医保电子凭证的应用、多渠道缴费等都是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系统为基础实现的。国家医保信息系统,将成为各省市医疗保障经办的基础,既以国家系统的方式实现医疗保障数据的一体化,也为对接相关业务部门奠定基础,实现数据比对和分析,为结合新时代发展水平,及时调整医疗政策提供数据支撑。

三是引领大数据驱动下的医疗参保缴费成为常态。医疗参保大数据的实现,是以完善与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税务、教育、司法、扶贫、残联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机制为前提的,通过改变原有传统扩面参保方式,实现政务服务数据资源整合,从而以整合后的全民参保计划库精准锁定未参保人群,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准确推动不同类别人员参保,落实医疗参保缴费政策,提供智能化、个性化医疗参保渠道。

四是加强改进重点人群参保缴费服务。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学生、新生儿、缴费中断人员等参保对象服务,根据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分类制定针对性政策,保障合理待遇。重点人群参保缴费服务的增强有利于实现贫困人口在城乡医保、居民医保之间的转换衔接,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配置,精准助力脱贫;避免人员重复参保、政府重复补贴,大大减少行政成本;促进数据整合、信息共享,实现跨地区、制度转移和衔接后参保人员待遇水平不受影响。

为了更好地落实《意见》,还要进一步夯实相关制度基础,做好参保缴费宣传,要建成覆盖全国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平台通办的“三位一体”基本医疗参保体系。

一是整体联动。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应积极落实《意见》相关要求,不同统筹区间配合做好跨统筹医疗保险转移、避免重复参保等工作,营造参保缴费的良好舆论氛围,调动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

二是部门协同。《意见》的实施需要实现税务、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多部门的数据共享,而数据共享需要各级医疗保障部门与相关部门协同,创新应用加强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梳理编制网上政务服务信息共享目录,按需开放业务系统实时数据接口,建立完善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参保信息系统。

三是一平台通办。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应对接国家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结合本地特有政策、目录做好个性化调整,使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尽快落地。同时还应结合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完善医保电子凭证、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移动端应用等标准规范,实现参保缴费的网厅、APP多渠道办理。

原标题:推进基本医疗参保 促进医保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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