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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添加”将退出历史舞台,食品标识上可钻的“空子”又少了!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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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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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官网上发布了《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正式实施后,将取代原有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和《保健食品标识规定》,成为我国在食品标识监督管理方面的新依据。

消费者选择食品时,包装标识是最先接触到的东西。无论内部食品究竟如何,只要包装标识做得好,往往就会吸引一大批消费者。

这点很像自媒体的“标题党”,别管文章怎么样,只要标题起得好,点击率就不会低。

此次征求意见稿,对于这种食品行业的“标题党”,有了许多实质性管控措施。与消费者结合比较紧密的有四点,小编总结如下。

一.“零添加”将退出历史舞台

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于食品中不含或者未使用的物质,在食品标识中不能以“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或类似字样强调。

小编叨叨:

现如今“零添加”逐渐沦为宣传噱头。有的产品本不用添加,却在包装上标上“零添加”。有的商品添加某种添加剂更安全,却为了标上“零添加”而甘冒风险不添加,这样无异于食品工业的倒退。征求意见稿如能定稿,相信会刹住这股不正之风。

二.食品不可当做“保健食品”卖

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二条还规定,食品标识不得明示、暗示以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非保健食品也不能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小编叨叨:

不知大家是否有这样的经历,爸妈为健康花高价买回来一些保健食品,谁知仔细一看,发现没有蓝帽子标识,只是普通食品。如果征求意见稿通过,相信这样的事情就会销声匿迹。让食品回归食品的本质,少些忽悠多些诚意。

三.“专供”、“适合儿童”、“适合孕妇”等描述将被禁止

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规定,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的,食品标识上不得使用文字或者图案明示、暗示或者强调产品适合婴幼儿、儿童、老人、孕妇等特定人群。

小编叨叨:

“儿童食品”就是个典型的坑,除了婴配,现在我国还没有出台“儿童食品”的强制国标,只有一个饱受争议的行业标准。一些厂家为了迎合儿童喜好,还会在食品中加入更多的糖或甜味剂等成分。这样的“儿童食品”不仅对孩子的身体没好处,还可能造成孩子“重口”的口味偏好,长此以往,影响健康。

四.鼓励食品使用低油、低盐等提示语

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一条规定,鼓励食品生产者在食品标识上标注低油、低盐、低糖或者无糖的提示语。

小编叨叨:

食品包装上低油、低盐、低糖的提示语和“零添加”这样的噱头可不一样。要想在包装上加上这样的字样,产品需要符合《GB 28050 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具体要求。

鼓励食品标注低油、低盐、低糖的提示语,引导食品生产者生产更健康清淡的食品,对全民健康更加有利。

我们从 《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可以看到很多积极的改进。小编非常欣慰地看到相关法律法规在逐步完善,查缺补漏。希望食品包装,乃至整个食品市场,少些套路,多些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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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怎么软化堵住马桶的屎
  • 编辑: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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