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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辰食品过会:今年IPO获批第54家 广发证券过3单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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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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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7月18日),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9年第83次发审委会议召开,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日辰食品)首发获通过。这是今年过会的第54家企业。

  日辰食品此次IPO的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保荐代表人是阎鹏、陈凤华。此前,4月30日,广发证券保荐的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11日,广发证券保荐的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日辰食品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复合调味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主要生产酱汁类调味料、粉体类调味料以及少量食品添加剂,共三大类千余种产品。

  日辰食品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发行股数不超过2466万股,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用途:年产15000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2.88亿元。

  发审委会议对日辰食品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报告期内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综合毛利率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在调味品行业上市公司大部分以经销模式为主的情况下发行人选择以直销为主的原因及其合理性;(2)发行人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公司及类似产品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3)销售费用率显著低于同行业公司且不断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4)经销模式毛利率高于直销模式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并说明对发行人客户销售真实性核查的方法及结论。

  2、发行人报告期收入增长较快,向第一大客户圣农食品销售收入金额及占比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客户日盈食品为发行人的关联方。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向日盈食品、圣农食品销售产品的背景、原因及必要性;(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持有客户股份及发行人客户的关联方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原因和商业合理性,是否为行业惯例,圣农食品实际控制人通过其控制的股权投资机构及其管理人入股发行人的原因、商业合理性及价格公允性;(3)发行人与圣农食品、日盈食品是否存在长期的业务合作协议或特殊利益安排,在主要合同条款、信用政策、结算及收款方式与其他客户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4)报告期各期对圣农食品及日盈食品销售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情形;(5)发行人与圣农食品、日盈食品的交易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对圣农食品存在重大依赖。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l)博亚国际历次受让发行人股份以及境内企业投资的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是否需要履行外汇登记程序,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2)博亚国际与包括发行人在内的境内主体的资金往来是否符合外汇和税收管理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及子公司、经销商、原材料供应商是否取得食品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批准或许可等;(2)发行人在食品生产、流通、原材料采购及添加剂等各个环节的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3)报告期发行人是否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或食品安全事故,是否受到相关处罚,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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