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环评报告”如何诞生 谁来担责
3月25日,深圳湾人才公园对出海面,疏浚工程将在此片海域进行。 南都记者 赵炎雄 摄
从3月25日被曝航线延长,“游轮将开入红树林”;到27日“涉嫌抄袭”,深圳项目环评报告中多处出现“湛江”字眼,再到紧随其后的环评终止公示、“打回重做”,甚至终止委托合同。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因“抄袭风波”,卡在了环评阶段。这样一份“问题重重”的环评报告是如何出炉,并一步一步进入程序直到第三次公示?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将如何被追责?如何从制度设计上避免日后相似“荒诞剧”再度上演?南都记者多方采访,梳理起底“海上看深圳”项目来龙去脉,并就公众关心的热点予以追问。
3月29日下午,南海所对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涉嫌抄袭情况作出回应。南海所称,经初步调查,该所承担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团队,虽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程序开展了现场踏勘,调查和收集了深圳湾的海洋环境、生态现状资料,进行了相关数值模拟计算,但在部分定性分析部分,因采用该所以前完成的报告作为模板,并提交了未完成的报告过程稿作为公示材料,导致存在较多“湛江”字眼等,部分分析中还有湛江港及相关规划等内容。
根据2018年新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违反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致使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技术单位处所收费用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
中国成立最早的全国性民间环保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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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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