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性引产临床路径(2019年版)
一、医疗性引产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妊娠(ICD-10:O10-O99),行医疗性引产患者(ICD-9-CM-3:73.01/73.1/73.4)。
(二)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妊娠晚期促宫颈成熟与引产指南》[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中华妇产科杂志,2014, 49(12):881-885]。
妊娠晚期引产的主要指征:
1.延期妊娠(妊娠已达41周仍未临产)或过期妊娠。
2.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3.母体合并严重疾病,如糖尿病、慢性高血压、肾病等。
4.胎膜早破:足月胎膜早破2小时以上未临产者。
5.胎儿及附属物因素,包括胎儿自身因素,如严重胎儿生长受限(FGR)、死胎及胎儿严重畸形;附属物因素,如羊水过少、生化或生物物理检测指标提示胎盘功能不良但胎儿尚能耐受宫缩者。
引产的绝对禁忌证:
1.孕妇有严重的合并症或并发症,不能耐受阴道分娩或不能阴道分娩者。
2.子宫手术史,主要指古典式剖宫产术史、未知子宫切口的剖宫产术、穿透子宫内膜的肌瘤剔除术史、子宫破裂史者。
3.完全性前置胎盘或部分性前置胎盘或前置血管。
4.明显头盆不称。
5.胎位异常,如横位、初产臀位估计经阴道分娩困难者。
6.子宫颈癌。
7.某些生殖道感染性疾病:如未经治疗的单纯疱疹病毒感染活动期等。
8.未经治疗的HIV感染者。
9.对引产药物过敏者。
10.生殖道畸形或有手术史,软产道异常,产道阻塞,估计经阴道分娩困难者。
11.严重的胎盘功能不良,胎儿不能耐受阴道分娩者。
12.脐带先露或脐带隐形脱垂。
引产的相对禁忌证:
1.臀位。
2.羊水过多。
3.双胎或多胎妊娠。
4.经产妇分娩次数≥5次者。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妊娠晚期促宫颈成熟与引产指南》[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中华妇产科杂志,2014, 49(12):881-885]。
(四)标准住院日≤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 行医疗性引产患者(ICD-9-CM-3:73.01/73.1/73.4)。
2.无引产禁忌证。
3.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入院后当日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
(2)肝肾功能、凝血功能、血型和交叉配血。
(3)感染性疾病筛查(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艾滋病、梅毒等,孕期未查者)。
(4)心电图。
(5)超声和电子胎心监护。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项目:胎儿脐动脉S/D比值、大便常规、电解质、C反应蛋白等。
(七)促宫颈成熟及引产方式选择
1.促宫颈成熟:用于Bishop评分6分以下。
(1)缩宫素静脉点滴。
(2)前列腺素制剂:无前列腺素禁忌者。
(3)其他方法:如低位水囊、Foleys管、昆布条、海藻棒等。
2.引产:宫颈Bishop评分≥6分患者,行人工破膜术及/或缩宫素静脉点滴引产术。
(八)变异及原因分析
1.引产成功后进入自然临产阴道分娩临床路径;引产失败或引产过程中若出现剖宫产指征(如胎儿窘迫、头位难产等),转入相应剖宫产临床路径;如需要助产,则转入相应助产路径。
2.引产至临产发动时间超过3天者,退出本路径。
二、医疗性引产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妊娠(ICD-10:O10-O99)
行医疗性引产患者(ICD-9-CM-3:73.01/73.1/73.4)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
门诊号:住院号: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标准住院日:≤4天
本文内容来源于国家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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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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