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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建议为女职工集中企业减税,人社部:公平性可操作性难把握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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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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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提案建议为女职工集中企业减税,人社部:公平性可操作性难把握

女性就业遭受歧视的问题一直为社会所诟病。去年全国两会期间,妇联界委员联名提出,出台促进女性公平就业激励政策,如给予女职工集中的企业减税优惠政策。

人社部在近期公布的答复中表示,以女职工数量作为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在公平性和可操作性上均较难把握”。人社部同时表示,将借鉴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做法,加强对就业性别歧视的依法纠正、惩处。

建议:

给予女职工集中的企业减税优惠政策

女性在就业市场中遭遇歧视,主要是由于女性承担生育责任,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去年全国两会期间,妇联界委员联名提案建议实施有效激励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用工负担。

提案建议,对企业雇佣女职工较为集中的,给予减税优惠政策。

提案提出了两种方案:一是以女职工占比达到一定比例和企业履行女职工劳动保障义务情况较好为条件,给予企业增值税或所得税一定比例的退税;二是不以女职工占比达到一定比例为门槛,按照女职工人头,给予企业增值税一定比例的退税。

同时,提案给予雇佣已生育女职工的企业一定补贴的财政优惠政策。“建议按当年生育的女职工人数,给予企业一定比例用工补贴,此补贴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由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摊。”提案提出。

人社部答复:

在公平性和可操作性上均较难把握

关于提案中鼓励企业聘用女性和妇女产后尽快重返岗位的建议,人社部在答复中指出,国家制定支持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主要是从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以及宏观调控需要出发的,例如对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环保、节能、农业以及小微企业等领域,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然而,企业招工是以其工作岗位需要和应聘者工作技能、职业素养为依据的,“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职工性别比例差异较大,若以女职工数量作为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在公平性和可操作性上均较难把握”。

人社部表示,将进一步研究正面激励政策,鼓励引导企业依法招用女性职工。

加大惩戒力度

将借鉴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做法

人社部在答复中强调,加强对就业性别歧视的依法纠正、惩处,是有效减少就业性别歧视行为,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益的重要手段。

据悉,2019年2月,多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聚焦求职招聘环节,提出了招聘行为中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等“六个不得”。

上述《通知》提出建立联合约谈机制,如由人社、工会和妇联对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进行联合约谈;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如违者依法给予责令改正、罚款、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处罚,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人力资源市场诚信记录,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下一步,我们将借鉴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做法,进一步丰富完善监管措施手段,更好地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人社部答复。

南都记者了解到,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旨在通过消除基于性别、婚姻状况、怀孕、残疾及家庭岗位而产生的歧视,促进香港社会的机会平等。

采写:南都记者胡明山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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