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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孙建国:建议法律明确辅警执法权,缓解警力不足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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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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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孙建国第四次赴京参加全国两会。延续多年对公安队伍建设问题的关心,今年他继续关注辅警执法问题。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孙建国代表将提交《关于在法律层面对警务辅助人员职权进行明确的建议》,建议警务辅助人员作为“执法人员”或者“侦查人员”,在警察的带领下,共同参与工作,并且获得更多支持与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孙建国。资料图

建议法律层面为辅警授权,缓解警力不足

作为广东代表团中唯一的一名公安民警,佛山市三水区交警大队大队长孙建国在工作中发现,公安机关事务逐年增多,但受制于民警编制,公安队伍数量不能有效扩充,加上警察年龄老化等现状,警力普遍不足,辅警正成为公安队伍的重要力量,在执法实践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相关法律规定,辅警参与调查、检查、询问、讯问等行为不被法律所认可,政府规章层面亦不能对辅警的职责予以扩权,限制了辅警所参与的事务。

孙建国认为有必要在法律层面对警务辅助人员执法行为进行授权,“这有利于进一步解放警力,规范辅警管理。”孙建国说。

执法音视频普及背景下,建议辅警可视为“执法人员”参与工作

执法记录仪的普及让执法更加公正规范。孙建国认为,当前民警普遍在镜头下执法,现场执法全过程要求配备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办案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且检法机关在证据采信上更加倾向同步录音录像,这将有助于提升辅警执法能力,进一步消除外界对辅警执法的担忧。他建议在法律层面对警务辅助人员有所限制地授权,赋予辅警以“准执法人员”身份参与案件询问、讯问等执法工作。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孙建国表示,“在全程录音录像前提下,可以由一名人民警察带领辅警调查或讯问,辅警可视为‘执法人员’或者‘侦查人员’,既可以避免单人执法带来的弊端,又可以解决警力不足的现状。”他建议据此修改刑诉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此外,孙建国代表还在建议中提出:“要出台配套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其职务序列和职权,实行聘任制或聘用制,提高准入门槛,核定专用编制,保障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素质和能力。”

实习生李文隽 南都记者蒋小天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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