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民派出所侦破一起涉黑恶敲诈勒索案
名下64套房产被非法转卖,凭空“生”出1400万元债务
因资金问题引入合作伙伴一同售房,不料却“引狼入室”,不仅凭空“生”出1400万元债务,对方还试图通过暴力手段非法侵占64套房产……经过龙华公安分局福民派出所民警的全力追查,不到三周时间便一举打掉了该犯罪团伙,破获一起藏在“债权纠纷”迷雾中的涉黑涉恶敲诈勒索案件。
招合作伙伴竟引狼入室 造售房假象骗利润分成
2018年4月,福民派出所接到张先生的报警求助,称其公司公章和个人私章被他人冒用,名下房产被非法转卖。福民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在侦办初期,案件表面看起来像是一宗债权纠纷,但经民警多方调查取证、梳理案情,一步一步还原真相,这才揭开了这一宗敲诈勒索案的神秘面纱。
原来,早在2015年2月,持有龙华区福城街道金富苑小区房产的受害人因资金问题引入合作伙伴李某东,双方签订协议,由李某东出资400万元作为购房款,双方共同改造、装修、销售金富苑小区A、B栋的剩余房源,所获利润五五分成。同年12月,金富苑A、B栋房源售罄,完成利益分成后,受害人随即与李某东再次签订协议,合作销售金富苑D、E、F栋房源。
表面上是一次双方互利共赢的愉快合作,犯罪嫌疑人李某东却在背后打起了骗取利润的“小算盘”。2017年7月,李某东向被害人索要A、B栋销售利润与利息共计800万元,并将资金分批转移到同伙刘某、王某、周某的账户,作为他们的“购房款”。“购房款”准备完毕,李某东便以富金苑物业管理公司的名义与同伙刘某、王某、周某签订定金合同,制造出3人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金富苑D、E、F栋64套房子的假象,企图通过这种虚假操作让受害人认为金富苑D、E、F栋房源“售完”,从而向受害人骗取600万元售房利润。
撕下“债权纠纷”面具 锁定敲诈勒索犯罪证据
自此,犯罪嫌疑人李某东撕下“合作伙伴”的伪装,露出了邪恶贪婪的真面目。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李某东通过构建虚假债务的方式虚构被害人对其负有1400万元债务,并多次指使同伙辱骂殴打受害人公司财务人员,以拉电闸、撬锁换锁等方式阻碍受害人公司经营及房产装修,并企图以暴力方式威胁被害人签订《权益转让合同》。同时,李某东指使销售业务人员将虚假购买的房子进行出售,意图非法占有这64套房产,其中29套房子已被出售,2600余万元房款被犯罪嫌疑人用作投资。
“该案涉及时间长、纠纷多、关系复杂,案件侦办过程中也曾遇到关键犯罪环节指向性不明确等困难。”办案民警张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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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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